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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细胞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细则

发布时间:2015-04-15   浏览次数:0

实验室的设备(含仪器、仪表、应用软件等,以下略) 及其他资产应由河北师范大学资产主管部门(河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独立建帐管理。

实验室成立共用仪器平台,对实验室的设备建档,并备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实验室共用仪器平台和各课题组拥有的3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无论购买经费来源,全部上网,预约登记(网址http://202.206.104.210/),开放使用。

由实验室建设经费购买设备均属于河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不属于某一个项目或某一个方向,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借用。如出现多个项目同时需要使用时,在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和论文发表处于重要补实验节点的课题的前提下,协调使用,提高使用率。

实验室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计量器具应定期校准标定。

对于高温、高压、高速等特种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性能。对于到达使用年限的及时报废,避免安全隐患。

实验室共用仪器平台为设备的日常管理单位,代表实验室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协调设备的日常使用;代表实验室与后勤部门沟通,保证实验室的日常用水用电;协调确定设备的购置计划;组织专家对新设备进行调试、新仪器新技术讲座、上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认定、编制相关仪器的使用规定及指南等;安排设备的负责教授和负责技术人员;负责组织专家对设备进行检修;统计实验室的设备使用情况。

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内各课题组对设备有平等使用权。使用者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仔细阅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掌握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技能及保养知识。对于有高压、辐射等危险的设备,要特别注意,严格遵守实验规范。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外借,精密仪器不得随意挪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管理员。管理员负责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安排维修

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禁戴着防护手套摸门把手、电梯按键、仪器、登记笔、簿。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应旋钮复原归位,切断电源,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爱护仪器,室内温度高时主动打开空调,一旦试剂污染仪器及时处理,结束后把仪器、桌面、地面整理干净,使用仪器时,如发生跳闸,应立即将闸合上,以保证室内所有冰箱正常运行。同时查找原因。无论何时何地听到报警声,一定要寻找报警声来源,向有关负责人员报告;

仪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要注意安全操作

实验人员在使用设备后要严格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并签字。实验中如果有设备故障就立即与负责人员联系解决。

实验室设备实行有偿服务制度,所收费用将主要用于设备维修、实验材料消耗等。具体收费标准由共用仪器平台根据相关成本核算制定。

实验室设备的日常消耗、维护、小型维修等费用支出从实验室运行经费中列支;由于校内供电、供水系统故障等导致的设备损坏,修复方案另议。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提交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分子细胞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四年八月